《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捷智通 2020-09-2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领域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近日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科技部 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  《农业农村部 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北京市 强化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北京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分为4个部分内容。

1、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主要明确我市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坚持的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创新引领,增强内生动力;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体系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坚持远近结合,构建长效机制。

3、目标任务。主要明确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方向。具体分为八个层面,深入谋划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布局、庐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标准创建、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高强度建设、创新型县(市)高质量创建、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农业技术科技攻关、推进“合肥智慧农业谷”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环境建设。

4、保障措施。主要明确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保障意见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从组织保障方面提出三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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