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 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捷智通 2020-09-05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省语音办《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支持 “中国声谷 ” 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语音办〔 2018〕11号 )的要求,决定开展2018 年第二批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实施细则》中的所有类别。

二、申报时间


2018年11 月21日-2018年11 月29日


三、相关要求


推荐项目前,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支持 “中国声谷” 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语音办〔2018〕 11号 )、《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和《合肥市支持智能语音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所有申报项目的企业开展事前核查。

1、县(市)区、开发区现场核查率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数的 50% 。


2、对预拨专项资金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应与项目单位应签订借转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具体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并按照竞争性分配原则 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认证,提出审核意见,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3、通过核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辖区经信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共同受理、逐条比对后推荐上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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