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工作通知

捷智通 2020-10-09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决策部署,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号)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 三重一创 ”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批、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购置研发、生产设备。对在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购置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产生的直接费用进行后补助。

三、申报相关方职责

(二)项目承担单位职责。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编制要求具体负责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资金申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张冠李戴,不得重复申报。

(一)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2.项目承担单位真实性承诺

    4.研发、生产设备购置情况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上报的请示文

    3.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工作总结

    5.研发人员名单及工资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有关市“三重一创”办于11月10日前,一是将请示文电子版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相关专栏提交上报;二是将请示文及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打包发至电子邮箱:towter@163.com;三是将请示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

         2.重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模板

    附件下载:20181024-【附件】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doc

××市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表

填报说明:

2.填报要求:重大工程的设备购置费用或重大专项的研制费用必须与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申报材料中的核心产业化(研发)项目建设内容相关,严禁弄虚作假, 张冠李戴和重复申报(获得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支持)。

4.产业领域请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中的产业分类填写。

6.此表内容较多,可在A3纸上填写、打印,并作为请示文的附件,与请示文一并装订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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