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申报工作的通知

捷智通 2020-10-09

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市供电公司:

根据《安徽省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皖能源电力〔2016〕78 号)、《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的补充通知(皖能源电力〔2018〕11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电力直接交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自愿参加直接交易的申报企业将信用承诺书(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力用户号(新增(变更)电力用户号需至当地供电部门盖章确认)等材料报送至当地发改部门(详见附件)进行汇总、初审。

二、请市供电公司对新增或变更的电力用户号进行审核。

三、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将上述材料汇总上报我委(纸质版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和供电部门盖章扫描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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